服務條款

1. 總則

1.1 本網站僅供有意願在線訂購飛利浦淨水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並由Century Field International,注冊地址位於上環永樂街148號南和行大廈5樓502室(“Philips Water Hong Kong”)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交貨的消費者使用。

1.2通過本Philips淨水系列官方網店(https://www.hk.water.philips)(“網站”)下訂單,即視為您已接受並願意受使用條款、銷售條款和條件、隱私政策聲明、Cookie聲明以及本網站發布的任何其他條款和條件的法律約束。如果您不同意和/或接受任何這些條款和條件,則不得使用我們的在線銷售服務。

1.3 Philips Water Hong Kong保留無需事先通知而隨時修改本條款與條件的權利。 然而,該等修改不會對在該等修改後的條款與條件在本網站上張貼前已提交的訂單產生任何影響。

 

2. 合同的成立

2.1 您可以在網站上登錄或創建個人帳戶,填寫並提交訂單。在您提交訂單後,網站將生成一個網頁訂單號。 請注意,網站生成的訂單號僅供參考之用,並不視爲我們接受您的訂單。

2.2 您提交訂單即表示您向我們發出根據本條款與條件購買選定的產品的要約。 Philips Water Hong Kong保留接受或不接受您的要約,亦有可能減少我們接受向您交付的產品數量。 然而,您提交的訂單對您具有約束力,且在提交訂單後無法取消。                       

2.3 如果Philips Water Hong Kong接受您的訂單,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將通過電子郵件向您發送訂單成立通知,以通知您我們已接受您的訂單。當我們通過電子郵件向您發出訂單成立通知時,合同即告成立。

2.4 產品售完即止。如果因任何原因,您訂購的任何或所有產品缺貨,或者價格、產品描述或促銷有誤,我們可能會取消您的訂單並退還您的訂單款項。

2.5 本網站只向作爲最終用戶的消費者提供在線銷售服務。您不可在本網站購買産品並用於轉售。如果我們有合理理由相信您購買的産品並非自用,我們有權拒絕或取消您的訂單。

2.6 請注意網站頁面上所顯示的產品顏色或設計,可能與本網站所提供的產品的實際外觀或尺寸不同。

  

3. 價格

3.1 產品價格應按照您下訂單的日期和時間在本網站上註明的價格。所有價格均以港幣計算。網站上公佈的產品價格不包括運費。送貨費用將根據適用情況單獨計算並在訂單上註明,並添加到訂單總價中。

3.2 您可以按照網站付款頁面上顯示的付款方式為您的產品付款。您通過網站確認付款的,視爲您同意了網站指定支付服務提供商的條款和協議(如果有)。

3.3 我們商品的價格可能不時有所變更,而價格變更不會影響我們已通過發送訂單立成通知的方式接受的任何訂單。

3.4 我們網站上列出了大量商品。儘管我們已盡合理努力,但是始終存在我們網站上的部分商品報價有錯誤的可能。如果我們發現商品價格有錯誤,我們將通知您,並允許您選擇以準確的價格繼續購買商品或撤銷訂單。我們在收到您的指示之前不會處理您的訂單。如果我們在訂單處理過程中無法通過您提供之聯繫資訊聯繫到您,我們將把訂單視作已被撤銷,並採用書面方式通知您。請注意,如果定價明顯錯誤,並且您應當能夠合理認為此價格是錯誤定價的,我們毋須以錯誤(更低)的價格向您提供商品。

 

4. 交付產品

4.1 Philips Water Hong Kong會僅按您在訂單上登記的聯繫信息和送貨地址進行送貨。您可以選擇以商家直送的方式送貨,但由於送貨地區限制,Philips Water Hong Kong可能會對您選定的送達方式進行調整,而無需另行通知。

4.1.1 如我們以商家直送方式向您配送產品,我們委托的物流公司會在您的訂單被我們確認後4個工作日內與您預約送貨安排。商家直送送貨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 9:00 至下午 6:00,週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4.2 物流公司可能會通過電話或手機短訊與您聯繫確認送貨安排,請您務必在訂單上輸入有效的手機號碼。如您訂購的產品要交付到不同地址,您需要為每個收貨地址提交獨立的訂單。

4.3 送貨服務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可透過陸路運輸的固定地址,服務範圍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東涌、西貢、愉景灣及馬灣。送貨服務不適用於非固定地址、機場禁區、邊境禁區、離島、酒店禁區、物流倉庫、集運倉庫或需要安全通行證/清關的地方和/或郵政信箱地址。

4.4 運費(如適用)由您按照發票上的指示支付,具體取決於送貨地區和物流公司報價。若單一訂單總值低於港幣1,500元,則每張訂單須支付港幣85元的送貨費。若單一訂單總值等於或超過港幣1,500元,可獲豁免送貨費。

4.5 在以下情況下,每張訂單將收取額外的送貨費:

4.5.1 若產品在送貨地址無法放入或通過升降機運送,或送貨地址沒有升降機可供送貨,物流公司的送貨員將會向您收取現金每層港幣20元附加費 (按每15級為一層計算);

4.5.2若收貨地址為偏遠地區,我們將會按以下收取送貨費用。
- 港島半山或以上區域、石澳、赤柱、大潭、深水灣、淺水灣及西貢:$150
- 落馬洲、沙頭角、坪輋及馬灣:$150
- 大嶼山及東涌:$180
- 機場及愉景灣:$250

4.6 如果產品因收貨方原因導致無法送達(包括但不限於收貨地址填寫不正確、收貨地址為郵政信箱、保安人員阻攔導致遞送失敗、收件人拒絕簽收訂購產品等情況)並需要將產品退回Philips Water Hong Kong,Philips Water Hong Kong可以重新安排運送退回的產品,但每次會收取港幣 200 元的再次送貨及行政費用,而先前收取的送貨費(如有)概不退還。如果因收貨方原因導致我們在首次發送產品後30日内仍無法送達,則該產品將被是爲被您放棄並不予退款。

4.7 Philips Water Hong Kong提供的任何交貨或發貨日期僅為最佳估計日期,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對未按照網站顯示交貨或發貨日期交貨所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成本或費用概不負責。 如訂購的任何產品缺貨,可能導致整個訂單的交付延遲。

4.8 當八號颱風訊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將暫時送貨服務,在此情況下,訂購的產品將重新安排送貨時間。

4.9 為了保護客戶權益,您可能需要在交付和/或取貨時出示發票。如果客戶未能出示相關文件,我們保留拒絕交付和/或收貨的權利。

4.10 當我們將商品配送至您在訂單中指定的地址後,產品配送即為已完成。所有產品擁有權、損失或丟失的風險將會在交付產品至容戶指定的地址後,轉交相對的責任予客戶,而我們不會再對其負上任何責任。

  

5. 換貨、退貨和退款

5.1 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接受任何產品換貨或取消訂單的要求。Philips Water Hong Kong僅會在產品配送完成後 7 天內對訂購產品進行換貨或退款,但條件如下:

5.1.1  您提供了資料證明產品在送達前即存在缺陷,而並非人為損壞;

5.1.2  產品與訂單中的型號或數量不符。

5.2 您於收取貨品時,必須立即檢查所訂購之貨品是否與您訂購的產品一致、是否存有損毀以及配件是否齊全。除非您在產品配送完成後七 (7)天內通過電話和/或電子郵件通知Philips Water Hong Kong訂購產品問題,否則產品會被視為已正確配送並已被您已接受了產品完好無缺地。

5.3 Philips Water Hong Kong會自行決定產品是否符合我們換貨或退款的條件,在滿足以下要求的情況下,您有權進行換貨或退款,否則我們保留拒絕換貨或退款的權利。

5.3.1  經審核您提供的資料,飛軒理確認產品在向您配送完成前即存在缺陷,而並非人為損壞;

5.3.2 退回的產品必須連同原包裝、所有配件、包裝盒內印刷材物應與完好無缺的產品一併退回;

5.3.3 退回的產品不得損壞、刮花、有任何污漬或水漬痕跡,除非該等損壞、刮花、污漬或水漬在向您配送完成時前即已存在。

5.3.4 退回的產品不應在網上註冊保修服務或曾進行任何維修。

5.3.5 您應向我們出示購買證明和送貨單正本以供驗證。

5.4 如果在我們檢查和/或驗證產品後發現有缺陷,我們將自行決定修理和/或更換產品。如果我們同意您有權更換產品,但所要求更換之貨品已經售罄,我們會退回相關款項給您。

5.5 產品必須與所有購買時所附送之贈品一併退還,否則我們將從退款中扣除該贈品的價值。

5.6 我們審核同意你的退款要求後,相應款項將被退還至您支付該款項的賬戶或信用卡中,而退款需時約 2-4星期。我們將不會退還任何運費。

 

6. 保養

6.1. 產品保養條款及細則可參閱 https://www.philips.com.hk/c-w/support-home/warranty.html。

6.2.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不對本網站上銷售的飛利浦品牌家電產品的備件、配件和/或消耗品提供任何保證。

 

7. Philips Water Hong Kong的責任

7.1 本條款和細則規定了我們關於產品供應(和提供客戶服務和保養服務)以及任何服務提供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7.2 除本條款和條件的其他約束外,Philips Water Hong Kong不受任何產品供應或服務提供相關的其他保證、條件或條款的約束。

7.3 根據適用法律,任何因產品供應和/或服務提供相關的,可能通過成文法、普通法、您購買產品或服務所在地的適用法律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品質、用途、合理注意和技能的任何默示條款)而被隱含或納入合同的其他保證、條件或條款,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被明確排除。 特別是,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將不負責確保產品適合您預期用途負責。

7.4 Philips Water Hong Kong不對任何因產品供應和/或服務提供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間接或相應的損失或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利潤損失、合同損失、數據損失等,無論該等損失是由侵權(包括過失)、違約或其他原因引起。 Philips Water Hong Kong在本條款和條件以及我們與您的合同項下的最高累計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超過您支付給Philips Water Hong Kong的金額。

7.5 本條約定並不影響您作為消費者根據法律享有的權利。

 

8. 資料保護

8.1 如果您是註冊用戶,您可以登入您的帳戶來查看您的訂單記錄,以便您可以檢查您的訂單狀態和訂單內容。

8.2 您一旦下單,即表示您同意並理解Philips Water Hong Kong可能會存儲、處理和使用從您的訂單中收集的數據來處理您的訂單。 這些數據將按照Philips Water Hong Kong的隱私政策進行處理,您可以通過點擊本網站上的「隱私政策」按鈕來查看該政策。 如果您希望獲得我們所持有的有關您的資訊,或者如果您希望做出任何更改,或者如果您不希望收到來自Philips Water Hong Kong的資訊,請按照飛利浦隱私政策中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9. 超出Philips Water Hong Kong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

9.1 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將盡一切努力履行飛利浦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但是,如果因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導致飛軒理延遲履行或未能履行義務,則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對該等延遲履行或未能履行義務不承擔責任。 如果發生延遲,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將儘快履行義務。

 

10.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0.1 本條款及細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10.2 雙方同意將與本條款及細則有關的爭議提交Philips Water Hong Kong註冊地法院專屬管轄。 

 

11. 一般規定

11.1 Philips Water Hong Kong或您未能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均不構成對該條款的放棄。 該等未能執行並不影響雙方隨後執行該條款的權利。

11.2 合同中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對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產生不利影響。

11.3 本銷售條款與條件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應當以英文版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