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政策

1.1 Philips Water Hong Kong的送貨服務可能會收取費用,我們將詳列相關細節,並在完成任何訂單前與消費者達成協定。 

 

1.2 Philips Water Hong Kong將按照您在訂單中指定的收貨位址,並按照您選擇的交貨方式交付產品。 

 

1.3 送貨服務 (適用於由指定物流公司運送貨到指定地點的訂單)  

a. 您可以於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指定送貨範圍內要求派送,但不適用於郵政信箱及郵編開頭的地址。 

b. 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們會在確認訂單的5個工作天內發貨,送貨日期會因為郵寄的問題而造成延誤,實際送貨日期以確認送貨通知安排為準。 

 

1.4 送貨服務 (適用於由Philips Water Hong Kong指定的物流公司送到指定的送貨地點) 

a. 訂單折扣後金額滿 $1,500,可享免費送貨;如訂單折扣後金額未滿 $1,500,顧客需支付$85運輸費用

b. 確認訂單後,貨品會安排於5-7個工作天內送貨。

c. 送貨服務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而可透過陸路運輸的固定地址,服務範圍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東涌、西貢、愉景灣及馬灣。 

d. 若收貨地址為偏遠地區,我們將會按以下收取送貨費用。

-    港島半山或以上區域、石澳、赤柱、大潭、深水灣、淺水灣及西貢:$150 
-    落馬洲、沙頭角、坪輋及馬灣:$150
-    大嶼山及東涌:$180
-    機場及愉景灣:$250

e. 送貨服務不適用於非固定地址、機場禁區、邊境禁區、離島。 

f. 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們的指定物流公司會在確認訂單後的4個工作天內向您聯絡,向您確認送貨日期及時間。若因為郵寄的問題而造成延誤,則將送貨日期之後的合理時間內完成送貨。 

g. 送貨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實際的送貨時間會受交通、地區、天氣及其他因素影響而有所延誤、暫停或改期,屆時將由送貨人員及收件人協定最終的送貨安排。 

h. 若送貨地址不設升降機的樓宇或,顧客須繳付由地面計每層HK$20之搬運費 (按每15級為一層計算),將由送貨員收取現金。 

i. 如您所登記之送貨地址因保安問題或其他理由,導致送貨員未能完成送貨及簽收,我們將保留重新安排送貨的費用權利。而已收取的送貨費用 (如適用) 將不能退款。 

 

1.6 除了特殊原因外,收貨人必須在訂單下單起計14天內收貨,否則視作放棄貨品處理。 

 

1.7 當我們將商品配送至您提供的地址後,配送將宣告完成。 

 

1.8 在商品配送完成後,顧客將自行承擔責任與風險。 

 

1.9 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的決定權。